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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洲的死者归谁管?
2000年5月,天体物理学家Rodney Marks在南极突发急病死亡,此时他已经在南极度过了一个冬天。在去世前的24个小时里,他一直在吐血,并且喘不上气。寒冬的天气让飞机无法在南极着陆,因此他的遗体在南极停留了好几个月,直到十月末才被运到离南极最近的新西兰验尸。
Marks是澳大利亚人,在美国的南极考察站工作,而调查他死亡原因的却是新西兰人。假如他的死最后被判为他杀,该由谁负责这个案子呢?
这个问题可不简单。虽然南极洲是一些科学家、记者和不怕死的游客的暂时住所,但它基本上是个无人地带。根据1961年的南极公约,这个洲不属于任何国家,因此这里的刑事管辖权很难说清楚。
在美国,根据犯罪地点的不同,犯罪嫌疑人由州法院或联邦法院进行审判。有时候美国法院也会审判境外犯罪事件,比如在插有美国旗帜的船上或美国海外军事基地的犯罪事件。一点都不复杂。
但南极洲就复杂了。南极管理权专家Alan Hemmings博士称,南极洲没有公认的领地,所以没有明确的法律管辖权。
阿根廷、澳大利亚、英国、智利、法国、新西兰和挪威等七个国家宣称在这片不毛之地有些扇形领地,美国和俄国也声称对那里的研究站拥有主权。但这些说法都没有被南极公约官方承认,有些所谓的“领地”甚至互相重叠。
Hemmings说,一般来说,由美国公民在美国所有的研究基地犯下的罪行会由美国法院审理。俄罗斯、新西兰、日本及其它29个国家也是如此。但如果死者和嫌犯来自不同国家,并且这两个国家互相不认同对方的领地声明(大部分都互相不认同),特别是在犯罪事件远离双方研究基地(比如某个营地)的情况下,谁来审理案子就说不清楚了。
Hemmings博士称,目前南极洲还没有发生过犯罪事件,但这不是说这片冰天雪地与恶行绝缘。天气酷寒,长期与世隔绝,住处狭窄,再加上大量饮酒,这足以把人逼向崩溃边缘。
最后,新西兰对Marks的死亡事件宣称了法律管辖权,因为他的遗体在那里。验尸结果显示,他的死亡并非他杀,但可能是过量饮酒的结果,因为他体内有致命剂量的甲醇。
Hemmings相信,如果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在南极洲发生了重大犯罪事件,各方国家“会愿意互相合作,同意由一方进行审理,或者想出更好的解决办法”。但有些法律人士并不这么乐观,他们认为南极公约太老旧了,应该在真正的犯罪事件发生前重新修订。陶森大学法学教授W. Michael Seganish就提出,南极事务管辖委员会的22个国家应该制订统一的南极刑法。
由于国际条约的缺失,南极洲的犯罪事件应该在何地如何审理,并没有一个说法。随着越来越多国家与企业将目光投向南极洲丰富的石油资源,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将日益增长。
本文译自 howstuffworks,由 蛋奶 编辑发布。
原作者:D□□E RO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