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12.04 , 17:16

关于月球土地的产权问题

从地产角度来说,土地产权的前提是所有权;在我们国家产权意味着要么国有、要么是集体所有,还要考虑权属范围——咱们不可能说广州的土地属于深圳吧?但是一帮地球人在商议月球土地产权的时候,似乎大家都觉很认真。

现在有个 Glenn Harlan Reynolds 同学要求美国政府尽快为月球产权立法,这样美国人民就可以顺理成章的做月球房地产生意了。但这很有可能是一厢情愿,其它国家不会同意的。早在1967年由62个国家协定的外层空间条约,第二章就说到“外层空间,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不能以主权的名义侵占、使用和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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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学者也说了,财产权是依存于国家统治的。可能美国政府意识到外层空间条约难以解决实际问题,于是在1979年提出新协议名为月球条约;它明确禁止月球产权私有化,同时也申明了月球的资源开发必须基于国际协定和利益共享原则。

卡特政府很喜欢月球条约,但是因为其中提到要把属于美国的月球矿山分给其它国际伙伴太大方了,参议院迫使美国没有批准它。这个条约还是在其13个签字国中生效,但是这些国家都没有空间能力来开发月球。

所以,Glenn 同学的提议还是很重要的。毕竟现在中国也要登月了,印度都能上天了,属于美国人民的月球可得赶紧据为己有才行。

事实上已经有人这么□□,月球大使馆 的 Dennis Hope 同学早就开始拍卖月球土地了,只花16到20美元就能在他那里买到橄榄球场那么硕大的一块地,据说 Dennis 已经以“novelties(纪念品)”的名义卖出五亿英亩月球地皮,而当初阿波罗登陆点附近的地最受欢迎。在他做起月球房地产生意之前曾向联合国递交申请,在没有得到回应后 Dennis 认为这表示被默许。 [ v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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