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08.15 , 08:30

5个可能让谷歌吃官司的奇葩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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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们所知Google作为联合大企业在很多领域都有杰出表现,包括自驾汽车、Calico的长寿项目,可以说是最有前瞻性眼光的公司。但是这么大的公司还是有可能被起诉的,原因也是超凡脱俗:因为产品不合格被告很正常,但是有没有可能因为机器人被起诉呢?

华盛顿大学法学教授,也是机器人法律(尚在制定研究中)的杰出专家Ryan Calo与外媒讲述了自己认为Google(或者我们现在应该叫它Alphabet)可能会被起诉的五个奇怪理由:

1.机器人医疗事故

今年3月,Google生命科学部与美国强生(Johnson & Johnson)合作外科手术机器人项目。遥控机器人做外科手术并不是新鲜事,这个技术出现了20多年。在2000年被FDA批准认可,并发展出;了腹腔镜手术,在病人切口探入微型摄像头协助医生做手术。

不过Google此次动作和腹腔镜手术不一样,机器人手术引发了很多其他问题。比如在手术中途机器人出现故障,手术就会被迫中断,已经进入病人体内的机器人要被拔出来重新放进去。这个过程中病人要被麻醉更长时间,增加感染的风险,更别提别的什么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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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医疗事故的怪异点不在让机器人参与手术这一点上,而是因为医疗事故的管理都是围绕操作手术的医生是否遵从规范。从某种程度来说,万一是机器人故障的原因导致医疗事故,那么后果就会由医护人员为科技缺陷买单。不过所谓的“规范”是由广大医学从业者来定的,是随着医学和科学进步在不断更新的。而一个机器人的操作是在医生监督下,在某一时刻编码、辅以硬件用以辅助特定手术的,这个角度看其实技术并不新,机器人的失误也会被监督的医生弥补过来。

然而,假如美国强生和Google开发了一个做阑尾切除术的机器人,那这个机器人也只是根据现在的阑尾手术专家的操作规范编的码。几年后,或许机器人会独立完成阑尾切除术不需要医生在旁监督,那么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被患者投诉的是不是Google呢?

2.故意精神伤害

如果有人用让人无法容忍的方式对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那你可以以故意精神伤害(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以下简称IIED)的罪名起诉他。媒体法教授Chip Stewart认为这是一种难以界定的侵权行为,因为愤怒的原告没有办法用隐私权或诽谤来给被告定罪。Stewart指出IIED如今还受到很多限制,媒体法学者一直在研究最高法院2011年对Snyder v. Phelps案件的判定到底产生了什么影响。虽然故意精神伤害相关的法律还不是很成熟,但是这并不妨碍原告辩护律师把被告一纸诉讼告上法庭。

说了这么多跟Google有什么关系?算法也可以做出很残酷的事情,比如脸书的APP“Year in Review”有个精选一年照片做成图集的功能,封面可能是一张很普通的照片也可能是你刚去世不久的小女的照片。就在上个月,Google就为了Google Photos把黑人的照片自动识别为大猩猩的事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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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这种情况下,要认定算法是不是故意造成的精神伤害很困难。不过并不是所有自动生成的冷酷结果都是无意生成的。比如作家Lisa McIntire就收到来自美国银行的信,把她称呼为“婊子”,这是数据库给的相关信息,无法查来源。这一件件例子都为了说明一件事:未来我们可能会把因为算法引起的精神损害也纳入诉讼中。

4.诽谤机器人

机器人会诽谤我们吗?理论上说,就算你把100只猴子放到有打字机的房间里,最终也会出现一份让某人受伤的虚假的诽谤语句。

一般来说,Google算法会选择在其他来源的内容中拉取信息而不会自己创建新内容,不管不管是哪种办法都有可能会出现含义复杂的语句。

Google的新闻网页是基于特定算法列出的新闻内容,会从不同的新闻机构中拉取标题和照片。然而有时候会导致很诡异的结果——标题与图片来源不同、图文无关。比如,从洛杉矶时报拉取的新闻内容配的却是《今日美国》的。如果Google新闻页出现了“非法猎杀狮子王Cecil的男人”这样一个标题的新闻,结果下面配的图却是另外一个男人会怎么样?你觉得那个配图上的男人会不找Google说诽谤吗?

4.虚拟现实袭击

有一天,计算机科学教授Tadayoshi Kohno用他的智能手机打开个APP浏览中,结果突然有一只蜘蛛爬过屏幕把他吓得把手机扔到了地上,屏幕碎了之后他才发现原来那是个弹出广告。

Kohno的同事Calo说,如果有一天增强现实用到这上面,哪天你打开手机/电脑之后出现些让你害怕的弹窗广告、病毒木马,让你对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产生了恐惧心理。这样的要素似乎在技术上满足突袭某人的罪行,因为对方是故意制造伤害你身体的东西。

但是并没有人因此提出过民事诉讼,举个很典型的例子:你好好地走着,突然有人对你大喊“小心蛇!”而当你害怕地扭头并在看到没蛇的同时摔倒在地扭伤了脚踝。这个情景下你肯定不会想到去告这个恶作剧的人,但是如果换个地方换个结果呢?你走在悬崖边,别人这样吓你导致扭伤脚摔下悬崖了,这就不是蛇存不存在的问题了。伤害已经造成无法弥补,肇事者肯定会被告。

5.自驾车发生车祸

上个例子出现的Calo不认为自驾车是个很好玩的东西。它们是设计出来完成某个特定任务的产品,它们的义务是把你从一个地方安全地送到另一个地方,如果连最基本的这点都无法做到,那完全可以常规的产品缺陷来向生产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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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自驾车出车祸在学术上看并不是个有趣的话题,但至少它让我们了解到了反乌托邦式的未来的一角。比如律师事务所的广告全息图可以直接传送到我们每个人的眼睛里:如果未来你在一场车祸中受伤,无法自己承担修车费用,那你眼前会出现一个穿西装打领带的律师。他会露出可爱的八颗牙对你笑着介绍说这是***律师事务所,我们公司可以帮你起诉Google解决索赔事宜,我们的地址在***或是拨打电话***联系我们。

本文译自 socialmedia News,由 小笨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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