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10.06 , 14:59

继母与继子结婚,继父出席婚礼

一场打破终极禁忌的婚礼——一名女子经过与法国有关部门几个月的斗争,终于如愿以偿与自己的继子结婚。48岁的Elisabeth Lorentz和比她小3岁的Eric Holder,在发过东北部的一个小村庄的教堂里举行了婚礼。

虽然这不算是恋母情节,但这桩婚姻背后的故事也十分复杂。Lorentz在1989年结识了Holder的父亲,当时她24岁。1997年,二人的女儿出生,即是Holder同父异母的妹妹,但同时也是他的教女。而Holder也在差不多的时间有了一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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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sabeth Lorentz 和 Eric Holder

Lorentz和Holder的父亲于2003年结婚,但是3年后Holder的父亲提出分手。Lorentz说:“我完全没有料到会这样。我是成年人,所以不管怎样都熬过来了,但是我9岁的女儿因为我们的分手受了很大打击,终日以泪洗面。也就是在那个时候,Eric变成了我们母女俩的支柱,我们的感情也慢慢升温了。”

Holder尽全力安慰他同父异母的妹妹/教女,现在她算是他的继女了,Holder说:“当我父亲离开我母亲的时候,我感觉被抛弃了,所以我很能理解她的感受。”

当Holder和Lorentz从朋友变成恋人后不久,他就向她求婚了。但很快他们发现,这段感情不符合法国的法律,其不允许任何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结合,即使继父母已经离婚。二人并没有放弃,把官司一直打到了法国爱丽舍宫,但最终却收到了一封来自法国总统Francois Hollande的签名信,确认这种婚姻是被禁止的。

今年6月,他们终于从法国东北部的一个地方法庭处获得了结婚的权利,检察长办公室反对了这一决定但是没有提出上诉。Lorentz说:“我们终于可以结婚了!希望我们的故事能够对与我们相同处境的人们有帮助,因为我知道还有一些和我们一样情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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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之前坚称他们的关系已经被所有家庭成员所接受,包括他们的孩子们。她说:“Eric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前夫,接纳了我们的过去,我们各自的女儿也是,她们几乎同龄,以姐妹相称。她们会是我们婚礼上的伴娘。”

新娘的前夫,也就是新郎的父亲,是出席婚礼的大约100名客人中的一位,Lorentz说:“他一直在支持我们。”

本文译自 dailymail,由 Ivy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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