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06.06 , 22:16

医德何在:被迫进行剖腹产的妈妈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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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妈妈Rinat Dray分娩的数小时前,她内心惴惴不安。并不是因为害怕生子之痛,而是因为她与妇产科医生Lenid Gorelik的争论。医生威胁她说如果她坚持拒绝剖腹产,就不给她做进一步的检查。“他用力地按着我,戴上手套给我检查”尽管现在离当年在史坦顿岛大学医院的分娩已经过去三年了(2011年7月26日),但她回忆起当时情形仍旧声音发抖。“接着他摘掉手套说:如果你不签字剖腹产我就不给你检查了。”

Dray的分娩过程可以说是一场噩梦。由于前两次分娩都是剖腹产,她再也不想经历任何剖腹产了,她觉得自己和孩子都很OK。“我能感觉到宝宝,感觉到他的心跳,我确定他很好。我只是觉得他可能还需要一点儿时间。”但她的医生Gorelik一点儿也不这么觉得。根据Dray所说,医生告诉她,她情况还可以,但医生不可能一整天只为她一个人干活。当她和母亲一起恳求医生让她顺产时,医生说“我不是来跟你们讨价还价的。”

Dray当时之所以选择史坦顿岛大学医院。正是看中了它的低剖腹产率。当我(原文作者,下同)见到Dray时,她穿得极其庄重,从脖子到脚都是黑色的,她是犹太教的成员之一。她并不想在生了三个孩子以后就这样结束,她希望自己能跟其他同伴一样拥有一个庞大的家族。但在三次剖腹产后,怀孕的风险大大增加。因此她再努力寻找能够遵循她意愿的医院。

纽约是美国仅有的两个公开医院剖腹产率的州的其中之一。2011年,史坦顿岛大学医院的剖腹产率为23.1%,比州平均值34.3%要低得多。Dray选择这家医院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她听说该医院鼓励剖腹产后的顺产(vaginal birth after cesarean,VBAC)。在许多年前,人们认为女性一旦进行过剖腹产,今后的分娩也只能剖腹了。但根据Mayo Clinic的报告,75%的VBAC是成功的。Dray称在她分娩前遇到的医生也支持她使用VBAC。

然而,即使是史坦顿岛大学医院的剖腹产率已经较低,但它还是高于WHO推荐的“国家剖腹产率应不高于15%”。根据美国CDC的数据,现在全美的剖腹产率高达32.8%。

显然,整个国家都在流行剖腹产。这是为什么呢?人们提出了许多猜测,大多都是指责医生和医院的。有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刺激可能其主要原因,美国国家经济调查局2013年一份报告指出比起顺产,剖腹产能使医生多得数百美金,医院能多得数千美金。报告还指出如果孕妇也是医生,那么她们的妇产科医生则一般不会给她们实施剖腹产,报告猜测可能因为由于医学知识的道理在那,医生通常较少反抗医生孕妇的顺产要求。另一个原因可能是医生害怕受到“玩忽职守”的指责,某些医生为避免上法庭的财产损失,因此实施剖腹产来得保险些。还有人认为时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美国妇产科医生协会和母婴协会在2014年指出,顺产的时间往往比医生预期的要长的多。好心的医生可能会担心时间太长,因此更愿意说服孕妇实施剖腹产。或者有的也不是那么仁慈,正如Dray认为她的医生就不是出于好心,“他说得很明白: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应付你一个人。”

Dray说当年她从来没有同意剖腹产,“我甚至想是不是该逃离这家医院,我很害怕,我只能一直哀求他,但他根本听不进去。”不幸的是,她的剖腹产并不顺利,她的膀胱在手术中穿孔了。

如今Dray正在起诉她的医生Gorelik,其中一部分是基于膀胱的损伤。医院的病案中提到了医生知道她拒绝剖腹产,病案写于2011年7月26日14:30:“孕妇具有决策能力,我决定推翻她的拒绝剖腹产请求,她的主管医生Gorelik和医院的律师Fried先生都同意该决定。

纽约的病人权利法案明确指出患者有权利拒绝治疗。这对美国人来说丝毫不该惊讶。拒绝治疗的权利是公认的自由的基本原则之一,美国公共卫生杂志编辑如是说。

然而,对于孕妇来说,医学界并不把她们看做病人来对待,她们的选择往往也不被法律所保护。

历史上就曾发生过类似的事情,Angela Carder就是悲剧的拒绝剖腹产的孕妇之一,尽管律师和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ACLU)跟Dray站在同一战线。1987年,在于癌症抗争两次以后,在她怀孕26周时又被诊断出了癌症。医生告诉她,她的生命只剩下两周,她选择接受任何治疗来延长她的生命直到她孩子能够诞生,而不愿意选择具有风险的剖腹产。但医院的管理层无视她的要求,强迫她实行剖腹产。尽管ACLU竭尽全力想让哥伦比亚法庭阻止这项命令,但陪审团拒绝干涉并支持医院的决定。Carder的女儿在剖腹产后两小时死亡了,这是Carder最后的记忆,两天后她也离开了人世。

美国孕妇协会(NAPW)研究了超过400例的孕妇,她们作为病人的权利被剥夺。报告提到Laura Pemberton案例,1999年,她希望能够在家里顺产,但医生收到法庭强迫她剖腹产的命令,根据NAPW的报告:“州长走进了她的家,将她拘留,绑住她的双腿,强行把她带到医院。那里正在举行一个紧急听证会,决定要保护她肚子里的婴儿以维护州的权利。”法院为婴儿委任了一名辩护律师,而孕妇和她的丈夫却没有。

NAPW的一名律师Farah Diaz-Tello称现在那些强迫剖腹产的案件对待受精、胚胎和胎儿的态度,就好像它们跟母体是完全分离的一样。她认为现在针对强迫剖腹产的争论似乎是代理人之争。“当法庭判决剖腹产案例时,它们总是参考反堕胎措施和罗伊诉韦德案的误解。事实上他们引用罗伊诉韦德案时,他们引用的点是一旦女人怀孕了,她们就失去了所有的权利,不仅仅是堕胎权。”正如Pemberton案一样糟糕,“法庭为婴儿和医院都委任了辩护律师,但孕妇却没有。”

回到Dray的案件,她不但不能享受病人的权利,也没有人磋商她剖腹产前的合法权益。她在分娩的过程中人就坚持拒绝剖腹产,尽管她已经被推进了手术室。在本文发表前Gorelik医生的律师未对此事发表任何评论。在法律文书中,他表明Dray的损伤归因于“过失的行为和关心的意愿”。斯坦顿岛大学提供的声明称此事涉及病人的隐私,在诉讼结果出来前不予置评;并称每个患者的情况都是不一样的,他们所做得每一项决定都是基于健康考虑的医学需要及出于保护母亲和婴儿的健康考虑。医院还引用了它的低剖腹产率及高剖腹产后顺产率(医院VBAC达28.5%,全美的VBAC则仅有11.3%)。虽然这项数字确实很棒,但这跟Dray却没有关系。她选择这家医院就是为了让她能按自己的医院分娩,但事实上由于再次的剖腹产使得她继续做母亲的愿望都被限制了。

当我问她你是否还想继续生孩子时,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转移了视线。

“当我在医院里时,一名医生助理告诉我我不应该继续怀孕了。另一名助产士也是这么跟我说的。”她停顿了一下,喃喃自语:“我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Dray2011年出生的儿子现在很健康,但对她来说这还不够。她颤抖的声音泄露了她的伤感,但当她提到要帮助更多准妈妈争取她们的权利时,她的话语再次坚定:“这事儿本不该如此。如果我把我的经历说出来,其他人也许就不会像我这样了。我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这不应该再发生在任何母亲身上。”

本文译自 thedailybeast,由 MegaMega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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