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9.13 , 12:37

卫报:《女孩求性侵以换回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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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卫报》记者将一部有关青少年与网络的纪录片中的某个主题描述为“女孩求「轮流发生□□」以换回手机”。此文一出,语惊四座。收到大量投诉之后,《卫报》迅速将措辞改为“女孩求性侵以换回手机”。

下文截取自《卫报》相关报道

一名不愿透露身份的女孩,哭喊着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以求拿回她的黑莓手机;当那群男孩对她提出那个要求之后,她说她答应让他们对她进行性侵,她只想要回手机。

随后于文末附注:

文章开头已于2013年9月12日订正修改,原文提及女孩“求轮奸”以换回手机,这歪曲了该起事件报道的原意,是以修正为:求性侵。

该报对这一句话实在太过纠结和亢奋,生怕读者没发现他们勇于改错的优良传统,立马在版头起了个副标题:女孩求性侵以换回心爱的黑莓手机。

我(原文作者)没详细研究过这部纪录片,但《卫报》前后两种描述都没将矛头指向受害者「被性侵」这一矛盾点上,它没将句子改为:“女孩索回手机无果,被一群青少年集体性侵”,或者“一群□□犯以手机作为抵押强迫女孩□□”。看到没,这才叫做修正措辞!

讽刺的是,作家Tim Adams在采访该纪录片制作人Beeban Kidron的时候问道:“您是否从网络媒体的现状看出性别歧视的问题?在您看来,媒体自身支持「厌女症」吗?”什么烂问题啊。

本文译自 jezebel,由 Poo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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