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新闻
Fall_Ark @ 2011.04.23 , 20:27
司机用超速监控照片为证据,证明自己没超速
同样是在马里兰州,一位名叫Will Foreman的男士深受驾车超速之苦,他的车牌号屡屡被路边的监控摄像头拍下——这些由Optotraffic公司开发的摄像头检测出所有超出限速12迈(mph)以上的车辆并每次拍下两张照片以作为识别车牌的证据,然而,Will Foreman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这些照片证明他并未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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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方法是:找出两张照片的拍摄时间——相隔0.363秒——然后将两张照片叠加在一起,通过车辆长度来计算出两张照片间隔时间中车辆的移动速度,将单位转换为英里每小时之后,就得出了结果:他当时的速度远远不到限速的35迈,跟罚单上写的50迈更是天差地别。见证这一方法的法官们都很震惊,并信服地作出了罚单无效的决定。至今,Foreman先生已经K掉了自己的三张超速罚单,还帮助两名路人各解决了一张,用他自己的话说:“超速监控可以是好事,但假如被滥用就会出问题。”
监控摄像头的开发公司Optotraffic极力为他们的产品辩护,表示本来就不是靠这些照片来测速,拍照是判定超速之后才拍的,离超速地点起码有15米的距离,很有可能这时司机已经减速了。对此Foreman先生反驳道,我要是真在减速(而且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减了超过15迈),怎么车尾灯不亮呢嗯?法官表示他说得很有道理。
Foreman先生说他手头还有40多张超速罚单,他估计全都有问题。这……似乎也太多了一点吧。难道真的如他所说,当地的超速监控全都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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