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短篇小说:好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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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没告诉我那里有座墓园。三间卧房,两间浴室,工匠风格设计,都符合描述。至于半亩园地,我想象中是一座带秋千的庭院,而不是树立的墓碑群。我双手叉腰站在露台上,咬住下嘴唇。早晨喝的咖啡在胃里发酵、变酸。墓园看样子有些年头,地面崎岖,布满苔藓。墓碑个个歪斜,磨损得厉害。我默默数着,想弄清底下究竟埋着多少人,随即发觉自己并不真的想知道答案,便停了下来。
房产经纪人夸张的笑声穿过玻璃滑门传进我的耳朵。
道伊尔表现出一副风度翩翩的做派,大概没意识到她的笑只是出于职业客套。她看出他已经打算掏钱了。他整个人都被这座房子牢牢吸引,而我会顺从他任何决定。她都看出来了。能和他在一起是我的幸运,我别无他求。
我深深呼吸着郊外清新的空气,不敢相信这里的每一方空气都如此干净、新鲜,像天鹅绒充斥我的肺部。我常年定居城市,那里空气散发着烧焦的垃圾味,令人的身体不自主地拒绝吸入。8年来,我从未深呼吸过。
6个月前,就在道伊尔求婚后,有一天我正站在地铁站台上随手翻看上个月的《纽约生活杂志》,一个男人忽然从背后靠近,用一把刀划开了我的脸。我感到脸颊炸开一阵剧烈的刺痛,温暖的血涌进口腔。我张嘴把它们吐了出来,接着伸长双手四下摸索。我永远不会原谅手指触到的那个人。
在医院,道伊尔亲吻我缝好的伤口,告诉我我很美。他说我们应该离开这座城市。他说一切都会好起来。他说:“你会明白的。”
我再次环顾四周,在房子的每个角落都看到潜力。几桶油漆,经修缮的窗户,铺在地上的小圆毯,从窗外望出的景致,一座隐约有野兔影子的小花园,附有秋千的门廊。也许我们可以养只狗。一只又大又毛茸茸的狗,有着长长的、草莓色的舌头。半建成的地下室可以改装成健身房。我可以随时洗衣服,不必再准备零钱。道伊尔提出把餐厅改成办公室——我自己的办公室,里面摆张桌子,再把我的学位证裱好挂在上方,就像心理医生们那样。这些景象一一浮现在我眼前,我几乎已经看到一个属于我们的新家。
“乔安妮?”道伊尔探出头来。
“来了。”
搬家给了我一个大清扫的机会。我把东西都搬出来,一一审视。
“蓝丝绒短裙,我在皇后区的旧货摊上买了你。我穿过你吗?这是不是有块污渍?你尺寸是不是根本不合我身材?”
“一盒礼品店发票,你真有那么多感情价值吗?嗯?”
“纪念酒杯,你有什么想给自己辩护的?”
我挨个浏览自己的所有物,扪心自问它们是否真的令我快乐。答案始终是否定的。我不确定这算是好事还是坏事。
道伊尔没有评判我这番举动。他为搬家做了十分实在的准备,忙着弄装箱用的标签和清单,分门别类划出我们要留着、扔掉、捐赠的东西。他写了一个单子,列着所有我们得从家得宝商店买的杂货。之后,又写了另一个单子,上面是第一次去家得宝时忘买的物品。原本我们给每个盒子都规划了去处,但最终它们都堆在了起居室。我们原计划搬进去的当天就把家里整理好,但事实是我们都累得无法动弹。来到新家的第一天晚上,我们点了披萨外卖,坐在厨房地板上吃晚餐。
“敬我们有了新家。”道伊尔说。我举起啤酒杯,和他碰了一下。室内光线昏暗,我们碰杯的一瞬间,露台的灯忽然亮起来,我吓了一跳。
“是动作触发开关。”他说,“我可以调试一下。”
“这里太安静了。”
“会习惯的。”
“希望如此。我可不想买个语音智能机器人放家里解闷。”
他笑起来。伸手用拇指轻轻刮过我的脸颊,就像以前他对我表达喜爱一样。我转过头,不想再被任何人碰到脸。
“乔安妮。”
我朝外望去,注视着灯光下因疏于打理而凌乱不堪的草丛、成排的狭窄围栏,再往外,几列墓碑伫立在墓园前方。道伊尔和我从没聊起过墓园。我感到有必要谈谈它。
“你对那座墓园有什么感觉吗?”我问道。
他咬了一口月牙形的披萨。“它怎么了?”
“不知道。”我说,“我只是觉得,它就在那儿。”
他皱了一下眉头。“要不要买个星星床头灯?”
我递给他一张餐巾纸。“你真幽默。嘴巴上沾着酱汁呢。”
灯光灭了,墓园随之消失。
*
一片寂静中,我失眠了。空气无声地嘲笑着我。家里没有钟表,我却听到秒钟嗒嗒的响动。不,也许家里确实有钟。有还是没有?
道伊尔丝毫没受影响,如同往常睡得安稳而恬静,身体一动不动。我们刚开始交往的时候,到了夜里,我会悄悄摸他的脉搏。
一阵强烈的口渴压过了沉寂。我叹口气,从床上爬起来。
黑暗中,一切都显得十分陌生。房子面积并不大,但我一时想不起往楼梯去的路了,也忘记厨房在一楼的哪一侧。我摸索着,在本该空旷的地方触到了墙壁。黑影蛰伏在角落,本应开着的房门都紧紧锁着。我走下楼梯,四周的气压一下子改变了,如同钻入云霄的飞机机舱。这是我的家,我默念道,我的家。
黑影慢慢动了。眼睛适应后,我看到一片墨黑色渐渐有了轮廓。我避开硬纸盒的棱角,小心地往前走。房间里散落着尚未整理好的各式家具。我的喉咙由于过分干渴发出抗议。我得取个杯子,还得从冰箱里取出滤水器。
光照进室内,厨房里变得明亮起来。是露台的灯亮了。
可能是什么啮齿动物触动了开关,我推测道。不会是老鼠,这里又不是纽约。也许是只生活在森林里的可爱金花鼠。要是我仍是以前的模样,会跟我很相称。
流理台上放着一个用过的玻璃杯。我打开冰箱,里面放着空滤水器。我不太想直接喝自来水,于是取了一瓶啤酒,敲开瓶盖灌进喉咙。边喝,我边望向窗外。
大概是角度问题。我眨了两下眼,原本已经准备径直回卧室,但此时一幅景象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并深深植入我的脑海。
我停在玻璃拉门前,眯起眼睛盯着外面。
有什么东西伫立在墓园正中。它和人差不多高,但并不是人。或者应该说,它曾经是人。
是一个骷髅。
乳白色的骨架层层堆叠。它离我很远,但我能看出它正望着我,一动不动。
未能发出的尖叫卡在我喉尖,最终只形成一声干巴巴的含混咕哝。我跌跌撞撞地走到门前,确认锁是拴着的,随即转身逃上楼梯。恐慌之下,这次竟顺利找到了回去的路。我锁上卧室门,爬上床挨着道伊尔蜷缩起来。我想叫醒他,但他问起来时,我又能说些什么呢?院子里有个骷髅?
这和没说一样。墓园里埋着上百个骷髅,只是它们都应长眠于六尺之下。
*
睡过去后,我将那幅景象抛在了脑后,第二天早晨起床时感到格外轻松。我刷好牙,煮了咖啡,道伊尔出门时与他吻别。关于工作,最开始我休了两星期病假。但两星期过后,我发现自己无法正常回归职位,即电子杂志的美容版块编辑。工作时,我不得不面对成千上万张人脸。
同事们装作没注意到我的异样,但我看得出来。于是我辞职了。
道伊尔支持我的决定。他有一份时髦的、打心底里热爱的金融工作,薪水足以支撑我们两人的生活。他喜欢穿西装,也喜欢……数字?他向我解释过许多次他的工作内容,但我从没真的听进去过。
他说我可以趁此机会找个新工作,一个新起点。
开个博客可能还不错,这类工作在家就能经营。
现在,这座房子就是我的全世界。
它再次到来时,我正在拆装盘子的纸箱。它无比鲜活而真实,我惊异之余,失手摔了一个盘子。
盘子在地板上磕掉了一个角,没有碎。
很久以前,我念高中时曾做过一个噩梦。梦里一个陌生男人带着电锯闯进我家,割开了我的脑袋。锯子一路往下切到我的鼻梁,噩梦就此转暗,我带着一阵剧烈的头痛惊醒,耳朵里仍回荡着电锯嗡嗡的轰鸣。之后很久我都瘫在床上无法动弹,试图分辨自己是否还活着。
我时常做这类十分逼真的噩梦。想必那个骷髅也一样,不过是个梦,或者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另一种症状。
我放好盘子,取过手机拨通蕾根的号码。她婚后兼职一份临时工,是个热心肠的人,无论何时都愿意陪着我。电话打出后她立刻接了起来。
“打算回纽约了吗?”她问。
“没有,我正拆行李呢。”
“真扫兴。”她说,“我想你了。一个人好无聊。”
“那你可以出城来看我呀。”
“是啊,过几天就去,甜心,过几天。”
蕾根是我最好的朋友。纽约大学新生会上,我们不约而同偷偷溜了出去,就此相识,至今从未中断联系。她坚决反对我搬出城,认为这代表某种形式的放弃,即对他认输,对那个割伤我脸的人。
她并非一个同理心强的人,这是她最好的品质,也是最坏的。
“你为什么不来城里呢?”她问。
“你知道原因的。”我回答。
“你不能永远不回来,那太不切实际了。”
“是吗?”
她叹了口气,听筒里传来的细微声响仿佛她就在我身边。我几乎能嗅到她身上薄荷糖和香烟的味道。
“以后吧。”我说,“现在不行。”
“好吧,好吧。”
讲完电话,厨房用品的纸箱已经全拆好了。我拉开滑门,赤着双脚走上露台。榆树在阵阵微风中轻轻摇晃,我瞥向草地里的蒲公英,思考要不要在道伊尔用除草机碾碎它们之前把它们都摘出来。
我望向远处,寻找骷髅的影子,自嘲地笑起来。
*
“你今天过得怎么样?”道伊尔问,嘴角耷拉着一根细细的意面。
“不错。”我答道,“整理了很多箱子。”
“现在房子看起来好多了。宝贝,有没有家的感觉?”
“唔,感觉有点封闭。有网络可能会好点。”
“星期一就能装好。”
“我知道。”我说。音节快速而冰冷地滑出我的嘴巴,在舌尖留下寒冷的感触。
道伊尔抬头望向我。他的眼珠是两个绿色的圆形。有时我会忘记他长相多么英俊,朋友们都说我是个幸运的女人。现在她们不再说这句话了,即便它仍旧是事实。也许正因为它是事实。
他伸长手臂握住我的手腕。“很快就会是我们真正的家了,我保证。”
“你说得对。”
他对我很好。设身处地,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还能对我这样温柔。是同情吗?
道伊尔主动提出洗碗,叫我用这段空闲时间去泡澡,试试我们的新浴缸,随后抓了几盒火柴和一瓶吉安地酒,陪着我上楼。我没找到蜡烛,不过翻出了几盒浴盐,一股脑全倒进浴缸里,里面的水渐渐转为暗粉色。闷热的蒸汽爬上我的脊柱,令我联想到自己的血。我踩进浴缸,放低身体,直到后背触上底部,热水淹没头顶。
如果我一直待在水底会怎么样?没人能找到我。我会长出鳃,我想道。不,一个声音说,你会淹死。
我抚上脸上的疤痕,皮肤形成了突起的褶皱,被水弄湿后触感更加恶心。我浮出水面,脑袋靠上浴缸边缘。
红酒令我昏昏欲睡。毛巾掉在地板上,朝床的方向滚过去。不知什么时候道伊尔进来了,俯身抱起我,把我放到了床上。我略微醒来,意识介于清醒与睡眠之间,卡住不动了。
骷髅的身影再次闯入我的头脑,连同我想要证明它并非真实的渴求。
我爬起来,步履飘忽地来到一楼,想要看看窗外,以证实外面空无一物,再回到床上安稳入梦。灯光又亮了,焦虑绞紧我的胃部。
我向门迈出几步,手伸向锁,以防万一。
骷髅正站在与前一晚相同的地方。
我呼吸一窒,仿佛被拧住脖子,甚至没有尝试说服自己它并不是真实的。它的确就在那里,我看到了。我无比清醒,也许由于酒精而动作有些迟缓,但意识完全清明。一只骷髅正站在院子里。
它朝我挥手。
如同一个稀松平常的邻居。
愈加恐怖的是,我发觉自己也在向它挥手。
*
第二天,我恳求道伊尔带我去城里。
“我觉得这样不太好。”他说。
我眼前描绘出一副幻象,其中我悠闲地四处闲逛,辗转于咖啡店之间,坐在公园里注视人群。我自在地与陌生人谈天,和推销员东拉西扯。幻象中的我样貌和以前一样。从前的我皮肤平滑而完整,做这些事时毫无踌躇,。
现实与此不同。纽约人每天都能瞧见各式各样的人和事,除了多看一眼再不会有其他反应。出院和搬家之间,我和道伊尔四处拜访了许多医生。每次出门我都在脸上覆着白纱,戴着奥黛丽赫本式的大太阳镜,还有帽子,模样宛如恐怖电影《隐形人》主角。
那天在地铁站台上,我双膝跪地,紧紧捂住脸。血液滴滴哒哒地落在我先前读的杂志上,我读得太入神了,没有发现他接近。
“一眨眼就发生了。”一个嗓音尖利的女人对警察不停重复道。感觉他们似乎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到,我知道实际上只过了几分钟。
一名警员蹲到我身旁。
“女士,”他说,“女士?”
我抬起头与他对视,但眼前的人不是他。是道伊尔,是头发精心打理过、领带笔直的道伊尔。
“现在请假太晚了。我还有个会议要参加。”他说,“其实我更想陪着你。我们改天出去好吗?就最近,我们可以一整天待在一起。”
“好。”我回答,内心已经放弃了出去的决定。我痛恨自己外出还需要得到他的允许。直到车库门关上,我都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
我在房子里漫步,想要找点事做。搬进来之前,我们雇了个粉刷工,请他将几栋墙壁分别刷成奶油白、灰色和薄荷绿色。道伊尔坚持要在墙上挂些艺术画,制作新家具,还要安百叶窗。他既积极又富有行动力,很快买了所需的工具。我本就对此类手艺活没什么意见。
这天房子仍然没连网络。我甚至没法在网上商店找找跟沙发相配的印花靠枕。
我看了会儿书,又翻了翻衣柜,无聊得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接着,我煮了杯咖啡,躺在沙发上伸展四肢,开始在笔电上看一部电影。稍后给蕾根打了个电话,她没有接。我喝完咖啡,又倒了杯红酒。
我裹着毛毯来到露台,坐下来凝视墓园。
“有人吗?”我大声喊道。
此刻是白天,我思考着要是骷髅看清我的脸,会不会被丑陋吓倒。
我转身回到房间,吞了3片安眠药后把自己塞到被子里。
雾蒙蒙的天色逐渐转暗,夜色一直持续到凌晨3点。我被一阵极为痛苦的头痛刺醒,难受得几乎啜泣起来。我爬起来,踉跄着走进洗手间服下一些阿司匹林,之后才察觉自己腹内空空,饥肠辘辘。
我下到一楼厨房,打开电灯,在冰箱里翻到一些吃剩的意面。未经加热,我用手指吃掉了它们。
边吃,我的目光边飘到电灯开关上,然后是贴着玻璃滑门、与地面垂直的百叶窗。大约是道伊尔回家后把它们关上了。我盯着帘面边缘,想看出是不是有光从外面透进来。
我放下意面,用一块皱巴巴的抹布擦了擦手。
接着,我摸索到窗绳,拉了一把,将窗叶翻到水平面。
窗帘发出一声刺耳的动静,十分尖利,好似人的尖叫。
骷髅立在玻璃的另一侧,贴得紧紧的,要是没有门隔开,我们几乎微微一动就能与彼此接吻。我放下窗帘,奔到二楼藏进洗手间,对着水槽呕吐起来。
我靠着盥洗台边缘坐下,等着呼吸和头晕目眩平复。之后,打开水槽下面的小柜子取出一卷卫生纸和海绵,我就着自来水清理自己的呕吐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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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蛋,有炒的也有煮的,吐司片,培根,佐以含羞草。
早上,道伊尔准备了一大份早餐端到床边。还有另一份惊喜礼物,他说。我并不喜欢惊喜,因而感到有些恐慌。所谓惊喜总是充满未知的假设。我暗自希望它跟婚礼无关。他总是不和我商量就做出些异想天开的举动。
“在车库里。”他说。
是自行车。他买了两辆自行车。
“噢!”我放下心来,“谢谢!”
“还记得我之前说的那条小路吗?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这天气温和煦,天空一览无云。我飞快地踩动自行车踏板,希冀自己能遇到些新人新事,其他骑行者、遛狗的人,或是小径的末尾。然而仅有脚下的路不停延伸,无边无际,两侧的树影投射在路面上,成簇的树叶围绕着我细细低语。
好几次,道伊尔累得放慢速度,渐渐落后,我没有停下等他。世间的奇妙故事不都是一个人在森林里遇到的吗?我告诉自己。随即听到几声清脆的树枝折断声,道伊尔来到我身后,重重喘息。
我们在小路的分叉口停下。
“这又不是比赛。”说着,他递给我一瓶水。我早已把自己那份喝完了。
“你只是因为输了才这么说。”
他做了个鬼脸。
“你知道,”他说,“既然我们已经搬好家,该是时候认真考虑婚礼日期了。”
“我还没准备好。”我冲动地大声回答,鸟儿和小动物们惊得四下逃走。
“好的。”他说,“好吧。”
以前,我对婚礼计划并不怎么上心,现在,仅仅是提到它,就叫我感到作呕。我不想被人盯着看,又怎么会想在众目睽睽下走红毯路?他是怎么想的?
“来吧。”我将水瓶抛回给他。“也许回去时候你能赢我。”
当天稍晚,我注视着道伊尔在前一天晚上骷髅出现处几寸之外料理烤鸡腿。我走上露台,把双脚安在它昨天站立的地方,回想自己当时的感受。我没料到它离我那么近,被吓了一跳,但是并不害怕它。与之相反,我从未真正因它感到恐惧。那天我甚至朝它挥了挥手。
或许是由于我并不相信它切实存在。我搞不清它的来由,便怀着一种互不干涉的好奇心对待它,将它当做一场奇异的、重复不停的梦。
“你在做什么?”道伊尔问。
“没什么。”我退回房间,“要搭把手吗?”
晚餐后,道伊尔回二楼去了。我清理好厨余垃圾,打开玻璃滑门的锁。
*
一整晚我都醒着,等待滑门滑动的响动,夜风的吹拂,由下至上攀爬的骨骼碰撞声。四周一片死寂,仅有窗外传来的昆虫叫声和道伊尔间或发出的咕哝。我徘徊在轻柔的梦境边缘。早晨6点30分,第一缕阳光爱抚似的落在窗帘上,我彻底清醒了。
下楼煮咖啡的路上,我思索着自己沉浸在不切实际的幻想中有多愚蠢。若无意外,自责会继续增长,直到我看到骷髅正坐在厨房桌子上。
“你好。”我和它打了个招呼。
它一言不发。
“来点咖啡?”
我找了会儿滤纸,道伊尔又把它们放到其他地方去了。接着从罐子里舀起咖啡豆,数量比平时多,因为我比平时更需要咖啡因。
“希望你不介意浓咖啡。”
我把自己惯用的马克杯递给骷髅。杯子上印着花朵图案,是黄水仙。
“这份是黑咖啡,牛奶盒我放在这,要是你想加点就自己取吧。”
骷髅空洞的双眼望着我。
我给自己也倒了咖啡,放好两个杯子。我坐到它对面,考虑要往里面加多少方糖。
“我稍微离开一下。”我说,转身去储藏柜翻出些甜菊叶。
再次回到餐厅时,桌上的人变成了道伊尔。
“谢谢你的咖啡,乔安妮。”他说,“门怎么开着?”
*
“你什么时候回来?”蕾根问,“我们都很想你。”
“最近吧。”
“你会在那举办婚礼还是在城里?”
“不知道。”
“日期定下来了吗?”
“没有。”
“我预计你会在冬天办婚礼,就是那种,被绿色和红褐色的森林围绕,白色的满天星插在你发间。”
“这场讨论让我起鸡皮疙瘩。”
“你只是不知道从哪下手。让我帮你,会很好玩的!”
“蕾根。”
“乔安,你得转移一下注意力。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我要挂电话了。”
之后,我小睡一觉,错过了晚餐,醒来时道伊尔已经睡着了。我下到一楼,取了几片吐司涂上花生酱和黄油。
我坐在厨房地板上等待着,像某种漫画超级英雄似的双肩披着毯子,身前放着一瓶伏特加,双眼望向墓园。来吧,我无声地邀请,恳求。然而骷髅并没有现身。
*
淅淅沥沥的小雨到午夜停了。地面变得泥泞、柔软。我越过围栏,朝它之前出现过的地方走去。
“有人在吗?”
我似乎看到它站在厨房里,越过玻璃滑门向外望,与我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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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的白色部分布满血丝。我抬起手,将堆积在眼角堵塞泪腺的污秽清理干净。
“你的鞋子上怎么有这么多泥?”
“什么?”
道伊尔斜倚在门框上,一只手拨弄着袖口。
“你的鞋,”他说,“在滑门那放着呢,上面全是泥。你昨天出门了吗?”
“是的,”我回答,“外面有只野猫。”
“你追着野猫跑做什么?”
“我没有追着它跑。”
“你想养猫吗?”
“不。”
“小狗呢?”
我喜欢狗,但狗喜欢骨头。
“现在不行。”
“不要小狗?”
“嗯。这是不是显得我很坏?”
他耸耸肩。
“你得洗一下鞋。”说完,他吻了一下我的额头,出门上班去了。
他走后,我又睡了个回笼觉,中午才醒来。我赖在床上翻看了会儿手机里存着的相片,直到肚子发出一阵咕咕声。饥饿压过瞌睡,我下楼去找食物填肚子。
去厨房的路上,我看到起居室的电视开着,声音很小,令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幻听。骷髅正坐在沙发上,握着遥控器在频道间不停切换。
我煮了两人份的爱尔兰咖啡,坐到沙发上,它的旁边。
“嗨,”我说,“你回来了。”
我们一同看起HGTV频道播送的一档叫“超级大露台”的节目,内容全是介绍各式各样的大露台。
“难以置信这都能拍成节目。”我对骷髅说。
我们一起笑起来。
节目播完,我决定给骷髅讲讲那场袭击事故。
我十分详尽地描述了红色落在双手手掌,晕染了那本杂志、肮脏的地铁站台,血跟地板上黏了数十年的口香糖混在一起。
我告诉骷髅自己找了纽约最好的整形师、我不想照镜子,还有被告知要等着疤痕愈合。护士说它会消失,我永远不会忘记说这话时她的语调,还有蕾根告诉我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糟。
以及道伊尔,他一直说我很美。一次又一次,仿佛在试着说服他自己。
我告诉骷髅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新脸时是什么感受。粉色的伤疤横亘在我左侧脸颊,约3寸长,很深,表面是突起的,丑陋不堪。那个男人损伤了我的脸部神经,即便是笑,我也和以前再不相同了。
“我永远不会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我对骷髅说,“他为什么要伤害我,为什么是我。他毁了我的脸,我却永远也不会知道原因。”
没有回应,但我感受到了,从未如此真实地感受到终于,终于有人理解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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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伊尔回家后发现我睡倒在沙发上。他抓着我的肩膀推了好一会儿,我才醒过来。
“醒醒,”他说,“我们出门吧。”
“去哪?”
“去吃晚餐。快换衣服。”
“你想去外面吃?”
“对。”他坚持道。我不再反对,换了一身漂亮的裙子应付他。我化了妆,睫毛膏,口红,放下头发,令发丝自然地垂在脸侧。这样遮不住疤痕,但也没法更好了。我没在镜子前多作停留。自欺欺人总要容易些。
我们去了临镇一家意大利餐厅。菜单全是外文,侍者们也都是意大利人,皮肤呈小麦色,相貌英俊。道伊尔选好红酒,我注视着他把酒液倒进杯子、吞下喉咙,接着满意似的点点头。
“我从没见过选红酒试品后退掉的人。”我说,“现实中真会有人这样做吗?”
他耸耸肩。
侍者端上主菜后,他提起了婚礼。
“我在想要不要在滨水灯塔旁的那间酒店办。还记得吗,就是我们之前住过的那家?酒店外面还有瀑布。”
“为什么要在那呢?”
“他们的宴会厅很棒。”
“噢。”
“你有别的主意吗?”
“没有。”我回答。
“我来联系,你不必操心。”
“好的。”
红酒快喝完了,我点了瓶伏特加。
吃完饭,上车后,我清了清嗓子。“我还不想计划婚礼。之前说过的,我还没准备好。”
“操,乔安妮。”他咒骂一声,拳头狠狠砸上方向盘,似乎几个月来的耐心在此刻消耗殆尽。“你不能让这事影响未来的人生。事情没你想得那么糟!对不起,但我真的看不下去你每天坐在那自怨自艾。那根本不是你。”
那就是我,我在心里说,那是我的脸。
但我没出声。我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晚餐时氛围还不错,我们原本打算回家后温存一番。搬家之后我们还没亲近过,一切性生活都在那次事故后中止了。以前我们每天都腻在一起,周围人看来是那种格外惹人烦的情侣。但现在,我甚至无法想象我们还能一如以往。我只想忘掉自己的身体,爬出自己的躯壳。
一到家,一踏进门,他就咬住我的下唇,深深地吻我,舌头也伸了进来。他双手捧着我的脸,手指掠过我的伤疤。我退缩了一下。
他的胡茬很扎人。他带着我上楼,像丢一件行李一样把我扔上床。我仍穿着裙子,四周天旋地转。
事后,我下床冲了个热水澡。我可以永远待在这,我想道,就这么沉进下水道,长出腮部,在无人可见的水底生活。或者像虫子一样钻进地底的洞穴,在土里继续人生。一切都归于虚无,一切都就此原谅。
我关掉花洒,取过毛巾。只能躲这么久。我无法真正埋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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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痛令我醒了过来,是前一天晚上的红酒和伏特加在作祟。我伸展四肢,拉开床头柜抽屉,翻找塞在里面缓解宿醉的药片。床垫另一侧由于重量向下沉陷。我掀开沉重的眼皮。
“道伊尔,你起来了吗?你上班要迟到了。”
他什么也没说。
我转过身。
“嗨,”我说,“是你。”
我凑近一些,鼻子几乎碰上它原本该是鼻梁的凹陷处,用一只手抚上它胸廓的肋骨。苍白的骨骼线条划过我的指尖。锁骨,胸骨,股骨,脊柱。
气味于我而言十分轻微。
我说:“我们来数数你的牙齿吧。”
我侧耳倾听,骨骼发出窃窃响动,吐露的都是我最想要听到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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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译自 guernicamag,由 Grilled_Pints 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