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车停在小区停车场被人蹭了。第二天等了一天对方车主也没有主动和我联系承认,所以我就带上当时车系统的报警提示、照片、监控等证据去交警报案了。

对方来了之后一直装无知,说她不知道这么严重,不知道要报警,不知道怎么联系我等等。但后来我又看了前后的监控录像,显示她刮到我车后就把她的车停到另一个车位里去了,下车后还在她自己车身刮伤的位置捣鼓了至少有五分钟,随后远远地看了我的车一眼就走了。

交警出了责任判定书后也没有跟我解释,就叫我签字。我读了一下,虽然她是全责,但是这仍是按普通交通事故来处理的。我提出异议,说我认为这属于肇事逃逸。交警就劝我,说按照他的经验,我这种案子一般成不了的,毕竟人家的车还停在停车场,严格上来讲并没有“逃逸”。(但我后来回家后问了AI,逃逸是指肇事者离开现场,非肇事车辆)。说到赔偿的问题的时候还暗示到我是不是还需要精神损失费。敢情现在是我在得理不饶人了?

我知道他们只是懒得弄,所以我还是坚持提交肇事逃逸的诉控。虽说被他这么一通讲下来我也不确定能不能成功。

今天收到电话,那边已经按照“肇事逃逸”判定。有点开心,不过接下来要和对方协商赔偿的事宜也有点焦虑,不知道要怎么沟通。同一个小区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所以那天她的车被扣了后,我还载她回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