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延长了版权保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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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决定延长版权期限时,它就自筑藩篱剥夺了自身从文化沃土中自由汲取养分的权利;原本,新的创造者可以直接站在先人的肩膀上,为我们的文化大厦添砖加瓦。
幸运的是,加拿大和欧盟并没有和它一样愚蠢,所以今天在世界其他地方都有一大批进入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的作品,而美国的创作者和读者却无法自由地使用它们。
美国今年原本会进入公有领域的一系列作品:1961年的作品包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异乡异客stranger in a strange land、The Soft Machine,幻象天堂The Phantom Tollbooth、弗兰尼与佐伊Franny and Zooey 、蒂凡尼的早餐、西区故事(电影)......现在所有这些文艺作品的版权都将持续到2057年。而且,是的,1961年的科学论文仍然在付费墙后面。
那么今年会有哪些美国作品进入公有领域?一个也没有。(令人高兴的是,1923年出版的作品明年总算可以进入我们的公有领域。)
目前唯一明确的是,在美国公有领域里只有1923年之前出版的作品。至于1923年之后的作品是否都是出于版权保护之中呢?或许。那些作者是否遵循了强制的法律程序要求,进行了版权注册登记和更新呢?这些记录都是零碎和混乱的,常常很难找到版权持有人。也许上述作者的部分1923年以后的作品属于公有领域,也许他们仍然是受版权保护的。我们的生活笼罩在一团不确定的迷雾中,这种不确定性对任何人都毫无益处。相形之下,加拿大和欧盟的公民,在1月1日就可以确定,这些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属于公有领域。
第一部版权法在美国颁布的时候,规定版权期持续14年,如果作者申请,可以再延长14年。
杰斐逊(Jefferson)或麦迪逊(Madison)可以读到他们同时代人所写的作品,并有信心地期待他们在十年或二十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现在?在美国,和世界上大部分地区一样,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的一生再加上70年。因此,您可能会认为,如果一部作品的作者在1947年去世,那么在2018年1月1日就可以被开放发行。并非如此。当国会修改法律的时候,它把这一术语时效性追溯到现有的作品,把在1923年和1977年之间发表的所有版权作品增加95年的保护期。
除了延长这一期限,国会也修改法律,以便每一个创意产品都可以自动获得版权,即使作者什么都不去做。
这些法律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正如你在我们的分析中可以看到的那样,它们要求我们在创造力、图书馆和档案馆、教育和学术方面付出了更多(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必要的)的成本。更宽泛地说,它们提高了我们国家公共文化增长的成本。每个元旦,同时也是公共领域日,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庆祝后者,因为我们的公有领域正在缩小,而不是增长。
本文译自 boingboing,由 majer 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