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A
美国立法为太空殖民时代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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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插上国旗,也不代表月亮就是美国人的殖民地。
2015年11月18号这天,一小撮地球人做了个决定,可能成为太空里的一件大事:美国国会通过了所谓「太空2015法案」。美国政府授予境内私人机构获得了占有和商业开发太空资源的合法权利,包括小行星在内的所有天体。
法案得到了驴象两党的广泛支持,但还得等奥巴马大总统朱批才正式成为法律。但这又为已经硝烟弥漫的太空主权归属问题的国际嘴炮大战送去一把弹药。这部恶法显然违反了已经存在的国际间太空开发的和平协议。
这部法律的意识形态继承与美国西部大开发时期的强盗哲学:「先占先得」原则。为了鼓励私人土豪机构大胆冲出大气层,保护他们在飞行器上的投资,该法授予任何机构8年的自由开发许可(随便飞,随便占,随便卖)。所以未来必有一批太空创业PPT跃然眼前,堂而皇之地将某颗无辜小行星上的太空矿藏列入投资计划之中。
支持者说,这次大胆的立法创新,可以将美国汹涌的私人太空开发能力从强力的美国政府监管下解放出来。但他们似乎并不认为,或者误解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上太空是国际事务,又不是你美国政府说上就能随便上的,当然需要国际监管。
这部法律公然与两个太空开发的国际准则相抵触:第一,各个国家都有进行太空科学探索的权利,和第二,防止人类共有的太空资源被任何的单方面用于商业目的。这些原则是早黑纸白字写在两部国际公约里的:1967年外太空条约和1979年月球协定。
但美国国会的「科学太空和技术委员会」却坚持拒绝这类批评,声称这种行为是经过国际合作实践考验,和美国国务院许可,并书面同意的。但在法案的条文中,没有引用任何国际间协定,只基于美国法律条款之上显然是缺乏其合法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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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NASA在火星上发现水,我们就在担心人类对那颗星球的污染。
所以这会造成怎样的局面呢?首先肯定是已经具备太空开发能力的国家必然更加快步伐圈地占坑,刺激新的国家加入太空开发者的行列,宣布自己的太空资源掠夺计划。自然资源的来源将不再仅限于地球,地球母亲的地位将不可改变地开始动摇,并对我们人类的生存产生影响。如果草率拍出探测器,携带者地球的微生物污染各个天体,可能会把探索外太空生命期望化为泡影。
对于太空矿产资源的掠夺也会恶化地球环境并制造国际冲突,已经污染地球的第二大污染源(美国)也有权力去别的星球上再干一票?
无论怎么样,美国必须尊重和理解国际公约的价值。在太空谈钱不是不可以——2013年的时候,国际空间开发的产值就已经达到了195亿美元。自由市场的游戏规则在国际空间站一样需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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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空间站
目前机构进行商业太空开发大概有几种方式,其中包括太空旅游和科学实验,以及公司可以从太空获取一些实体的资源。但1967年美国和国际签署的《外太空条约》就规定,类似的开发的获益归签约国共同所有,也就是阻止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太空资源开发。而且公约明确指出外太空是全人类共有的领地,所有签约国必须避免污染外太空环境。
同时,1979年的《月球协定》也规定在国际上出现一个跨国家的行政机构之前,禁止一切对所有天体包括小行星资源进行商业项目的开发。虽然美国政府拒绝签署这个协定,但它已经成为国际承认的惯例。
美国就仅基于国内法律允许本国商业机构对太空进行商业开发,罔顾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是因为贪婪和私利。请记住罗马法的格言:「事关全体的决定,必须由全体决定。」
本文译自 theconversation.com,由 Junius 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