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02.05 , 15:27

巴黎妹纸们可以“合法地”穿裤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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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当持续了214年的法律终于被废除之后,身处于巴黎的妹子们终于可以合法地穿裤子了。

这个1799年立下的法律规定:在法国首都,任何一位女士若想要“像一位男士一样打扮”,必须获得警方的特别许可,否则将被逮捕。直至1892年,政府才对规定做出了些许让步,只要是手握马缰绳的女士都可以想男人一样装扮。到了1909年,骑车出行的女士被允许穿灯笼裤。

1946年,法国宪法中纳入了这样的条纹:男士或女士在宪法面前一律平等。这使得这条关乎于女士着装的规定和宪法要义相冲突,规定便变得形同虚设。

而此前,由于政府官员称“未被执行的法律并不需要优先处理”,这条法律条文一直被保留到近日,并成为“法国法律历史”的一部分。去年7月,参议员、人民运动联盟保守党成员Alain Houpert在一项致予Vallaud-Belkacem的公开申请中表示,法律的象征意义可能会伤害到法国人的“现代意识”,并要求部长废除这条法律。

Vallaud-Belkacem同意了这项请求,并在1月31日的一项声明中写道:“这项条文与法国宪法、法国对欧洲的承诺中明确指出的‘男女平等’原则不符。”

经过修改之后,巴黎的女士们终于可以合法地穿裤子,而这条法律也终将安眠于博物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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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没穿裤子的巴黎妹子
右:穿了裤子的巴黎妹子

本文译自 Mirror | Dnaindia,由 pwwp 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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