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11.11 , 12:20

绘画Vs实物

Amazing? awesome? nice? cool? impressive? highly creative?你还能用什么形容词来修饰它们?绘画和实物巧妙地交叠在一起,这绝对是艺术家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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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张图片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 digg 网友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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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说一下网络版权的问题。本文中这些很有技术含量的作品显然不是一般人能画出来的,连接中转载这些作品的blogger 没有给出原创艺术家的网站链接,因此遭到了众多网友的谴责和臭骂。赤裸裸地直接挪用别人的成果且不给明出处来换取流量赚广告费的行径理应遭到鄙视,可是这个问题在国内好像不是什么问题。

昨天有人匿名留言称“你凭什么要求版权?!你的照片和故事都是抄来的,无非是做了低劣的翻译,你还有资格要版权?”,语气不友好暂且不说,无知的诋毁我就不能忍气吞声了。平心而论,抄的意思相当于copy,而煎蛋做的不是 copy,而是译介,是以翻译为基础的再创作。关于这一点,我想应该没有异议吧,您要是非不拿自己的智商当回事儿,我也没办法。

翻译的劳动量绝不亚于用自己的母语进行原创,因为翻译要考虑到尽可能地把原作的原汁原味传达出来,为此要花很多精力去揣摩、斟酌。我们翻译的质量可能达不到余光中先生讲的那样“等于让原作者的神灵附体,原作者的喜怒哀乐,变成了你的喜怒哀乐”,但我们会尽力做到最好,至于是否低劣,不是您一个人说了算的,如果觉得很垃圾您可以忽略不看,或者请多多指正。

煎蛋一直遵循创作共用协议,并且有权用这个协议维护自己的劳动成果。我们不是没权要求版权,而是要求得太少了,美国很早就建立了版权专利制度激励了无数作者去创造发明,而中国呢,一直在知识产权方面为人诟病,我想,广大同胞也不愿我们的国家长期这样下去吧。好像说的有点儿大了,不过我还是借此一隅表达一下态,网络亦有版权,具体内容可以参考 CNNIC 上面公布的相关法规和网络上广泛使用的 CC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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