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1.31 , 00:47

影响深远的Constance Kent谋杀案 侦探推理小说的灵感源头之一

现代推理小说,按大略可以分成两种类型。

一种类似于智力上的谜题,凶手/作者借助物理机关和心理学诡计,制造出不可能的犯罪,向侦探/读者发起智力上的挑战。

这类小说,往往发生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以削减各种不必要的可能性。就像是象棋里的残局谜题。而作为谜题的设计者,为了公平起见也必须遵循某些规则。所以在侦探小说里有所谓的二十条准则

1.作者应该把所有线索交代得一清二楚,使读者和书中的侦探具有同等的破案机会。
2.读者所受的蒙骗应该仅止于罪犯施诸侦探本身的那些诡计。
3.侦探小说不应扯上暧昧和爱情;否则就纠缠不清,使一场纯粹智力的竞赛复杂化。侦探小说的任务,是把罪犯绳之以法,而不是为了使有情人终成眷属。
4.犯罪的人不应该是侦探本人,或者是警方干侦探中的一员。这是一种欺骗读者的卑鄙手段。
5.破案要靠逻辑推理,不能凭意外或者巧合。假如是罪犯自首的话,动机应该充分。否则,就有如哄骗读者去寻宝,到他放弃时,才让他知道宝藏竟在他的口袋里,这种玩笑是开不得的。
……

另一种推理小说更加“写实”。让侦探头疼的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犯罪,而是常规的刑侦流程:搜集现场法医学证据、挨个询问附近可能的目击证人、从上百小时的监控中找到线索,等等。

除了展示现代刑侦技术和警察/侦探的工作生活画面之外,这类小说还会关注各种社会问题。破案本身更像是体力活,但是在这种追凶的“体力劳动”中,逐渐发掘出来的社会现象或问题,才是作者想要向读者传达的东西。此类推理小说也被叫做“社会派",其中代表人物如著名的宫部美雪。

社会派推理也存在某些范式。如某个体面的家族,家庭成员突然遇害,侦探前往调查时,意外揭开了上层社会光鲜表象下的不堪……这一范式其实并非是某个小说家创造的,而是源于真实发生的凶案。

1865 年,康斯坦斯·肯特 (Constance Kent) 承认在她 16 岁时谋杀了她三岁的弟弟弗朗西斯——但这只是这个令人不安的故事的开始。

它被称为1860年代的奇案。1860 年6月29日,一名身份不明的袭击者以残忍的方式谋杀了 3 岁的弗朗西斯·萨维尔·肯特。

苏格兰场进行了调查。此案一经报道,就立刻引发了公众的热忱。但主要嫌疑人、16岁的康斯坦斯·艾米莉·肯特拒绝供认罪行。警方最终释放了她,而弗朗西斯的死成为了悬案。

直到五年后,康斯坦斯·肯特(Constance Kent)突然向警方自首。至此,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和亚瑟·柯南·道尔(Arthur Conan Doyle)都为之着迷的悬案,宣布告破。

肯特一家住在威尔特郡宁静的路村。他们的家被称为Road House Hill,是九口之家(父母和7个孩子),另有三个仆人,生活环境优渥。

等到1860年6月29日晚上。午夜过后,家里的狗开始吠叫。早上,保姆发现了原因:当伊丽莎白·高夫醒来查看肯特最小的孩子时,她意识到弗朗西斯失踪了。

弗朗西斯不见踪影,他的父亲,工厂检查员塞缪尔肯特承诺,任何能找到这个男孩的人都会得到赏金。

故事以悲剧收场。当地人在仆人的厕所里发现了血迹。有人把一条血淋淋的毯子塞进了厕所——连同年轻的弗朗西斯的尸体。

鞋匠威廉·纳特小心翼翼地把尸体抬了出来。 “他的小脑袋几乎掉了下来,”纳特说。凶手将弗朗西斯的喉咙割得很深,以至于男孩几乎被斩首。

帮助找到尸体的农民托马斯·本格报告说:“他的喉咙被割伤,鲜血溅到他的脸上……他的嘴巴和眼睛有点黑,但他看起来很愉快,他的小眼睛紧闭着。 ”

当地警方怀疑是保姆高夫。怎么会有人在她不注意的情况下带走了这个男孩?警方的理论假设伊丽莎白偷偷带了一个情人进了房子,弗朗西斯看到了他们。恋人谋杀了男孩以掩盖他们的婚外情。

侦探最初并没有怀疑康斯坦斯·肯特——注意力集中在保姆和男孩的父亲身上。

警方凭直觉逮捕了高夫。谣言四起,说她承认了——并称塞缪尔·肯特为她的情人。但谣言仅是谣言,警方最终释放了她。

《晨报》宣称:“刚刚发生了一起犯罪,由于神秘、复杂的概率和可怕的邪恶,在我们的犯罪记录中是没有可比性的。”

侦探督察杰克·瓦奇尔前往威尔特郡调查这起残忍的罪行。他开始仔细打量肯特一家。

四个大孩子和三个小孩子,不是一母所生。据报道,塞缪尔·肯特的第一任妻子玛丽安在 44 岁时发疯并去世。肯特很快与受雇照顾小康斯坦斯·肯特的家庭教师结婚,并生了三个孩子。

瓦奇尔提出了一个新理论:康斯坦斯杀死了她的兄弟。

康斯坦斯·肯特异常强壮——而且“她似乎拥有非常强大的头脑。”瓦奇尔说。她也一个人睡,喜欢在外屋里藏东西玩。

将康斯坦斯与犯罪联系起来的唯一物证是一件失踪的睡裙——瓦奇尔认为康斯坦斯在杀死孩子时就穿着这件睡衣。

追查此案的业余侦探也相信罪犯是一名妇女。正如《哈珀周刊》所解释的那样,“人们普遍认为,这件事一定有一个女孩或女人牵涉其中,因为在包裹孩子身体的毯子……[它]被折叠得干净利落,男人不太可能做到。”

瓦奇尔连续审问了少女一个星期,但她拒绝认罪。最后,他放了她,案件无法继续。“只有康斯坦斯·肯特供认,我们才会知道真相。”

五年后,康斯坦斯·肯特突然自首。康斯坦斯承认,她的行为“毫无人性”,但除了“不是出于嫉妒”之外,她从未表达过吐露过谋杀动机。

《哈珀周刊》称肯特为冷血杀手。 “凭借钢铁般的意志、钢铁般的神经和钢铁般的手腕,她将自己的兄弟从天真无邪的快乐睡眠中拉了出来……几乎砍掉了他的头。”

康斯坦斯·肯特的忏悔成为当时世界各地的头条新闻,卫报为了吸引读者,发明了所谓的跨页宽幅标题。在那之前的报纸,经对折可以分成两页。任何单独的一条新闻,标题都印在一页上。但《康斯坦斯·肯特的忏悔》这个标题,横跨两页,整幅报纸这一面全是她的新闻。后来这种报纸样式,才流行开来。

审判于1865年7月启动。康斯坦斯当庭认罪,但拒绝回答问题。整个庭审时间不到30分钟,法官迅速判处康斯坦斯·肯特绞刑。维多利亚女王随即宣布赦免——尽管历史记录中很少说明原因。康斯坦斯·肯特随后在监狱中度过了20年。

在她获释后,康斯坦斯改名并航行到她的兄弟威廉居住的澳大利亚。她成了一名护士,一直活到1944年,那年她100岁。

但许多人对康斯坦斯肯特的供词心存疑虑。

Road Hill House Murder给予了柯南道尔等作家灵感。

为什么康斯坦斯犯下残酷的罪行——为什么五年后才承认?她是在掩盖真正的凶手吗?她的父亲塞缪尔肯特呢?他有勾引家庭教师的记录,所以也许最初的理论与事实相差不远?

还是康斯坦斯在保护她的兄弟威廉?小时候,两人为了逃离家人一起出走。当被找到时,两人都遭到一顿毒打,康斯坦斯被关在地下室两天。

康斯坦斯·肯特作为一个冷酷、精于算计的少女谋杀者而载入史册。但弗朗西斯·肯特去世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的真相可能仍然是个谜。

参考
https://allthatsinteresting.com/constance-kent

https://murderpedia.org/female.K/k/kent-constanc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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