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
澳洲法院裁定:AI可以作为专利申请里的发明人
澳大利亚法院裁决,人工智能可以在专利申请中被认定为发明人。
在Stephen Thaler提起的诉讼中,澳大利亚联邦法院上个月审理并决定,该国专利专员关于人工智能不能被视为发明者的观点是错误的。
Beach法官得出了这一结论,因为澳大利亚法律中没有任何规定说专利申请人必须是人类。
正如Beach的判决书所说 :"在我看来,就该法而言,人工智能系统可以是一个发明者。
"首先,发明者是一个代理名词;代理可以是发明的人或物。第二,这样的观点反映了许多本来可以获得专利的发明的现实,在这些发明中,不能理智地说人类才是发明者。第三,该法中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得出相反的结论。
大法官还担心,专利局局长在拒绝Thaler的专利申请时的逻辑是错误的。
"根据专利局的逻辑,如果你有一个可申请专利的发明,但没有人类发明者,你就不能申请专利。该法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证明这样的结果是合理的。"
因此,Beach法官将Thaler的申请发回给专利专员,并指示其重新考虑拒绝的理由。
Thaler以DABUS的名义在世界各地提出了专利申请——DABUS是一种AI系统。DABUS发明的项目中包括一个食品容器和一个发光信标。
英国、美国和欧盟都没有选择采用类似的逻辑,事实上,美国规定发明者必须是人类。然而DABUS上周在南非获得了一项专利,用于其食品容器。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律师Mark Summerfield强烈批评Beach法官的决定,理由是它可能产生垃圾专利。
他在他的Patentology博客上写道:"仅仅因为专利是(或至少可以是)好的,并不意味着更多的专利,以更多的方式,由更多的实体产生,一定是更好的。
"我不认为这个决定……符合澳大利亚的利益,"Summerfield补充说,"我认为,它代表了一种司法能动主义,导致了政策的发展——在本案中,谁或什么可以构成授予专利垄断权的基础,是可以对广大公众强制执行的重要事项——经由法官推动。"
在接受《澳大利亚卫报》采访时,Summerfield提出了这样的前景:大量的专利被授予机器产生的发明,创造出如此多的专利,以至于其他创新变得不可能。
在他的博客上,Summerfield建议 "排除那些不是由人类发明家设计的发明可能是完全合理的。
"这完全取决于你希望通过专利制度来激励什么类型的活动。
"如果你想促进人类智慧的进步,同时为自动化创新提供较少(或没有)的奖励,那么拒绝为机器制造的发明提供专利是完全合理的政策。"
Summerfield写道,他希望澳大利亚的专利当局能够上诉——并且获胜——因为Beach法官的决定 "既不像法官似乎认为的那样明智,也不那么进步。"
https://www.theregister.com/2021/08/02/ai_inventor_allowed_in_austr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