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13 , 12:00

「美」保护国家名胜古迹带来的收益大于付出的社会机会成本

美国有所谓的《古迹法案》,授予美国总统单方面指定“国家名胜古迹”的权力。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美国总统可以把公共土地上的某个建筑或自然景观认定为有纪念价值的历史遗迹。

该法案指出,古迹“应被限制在与适当管理相适应的最小区域内”。正是应用这一条款,特朗普政府近年来削减了犹他州两处国家古迹(熊耳和大楼梯-埃斯卡兰特)的所辖范围。

在美国公共土地上创建国家名胜古迹,所带来的社会收益是否超过了放弃开发和开采资源的机会成本?根据Resources for Future研究员Margaret Walls的一项新研究,答案为“是的”。

Walls的最新论文发表在《环境经济学与政策评论》上;她诠释了《古迹法案》的立法初衷,描述围绕国家古迹名称的无数争议;并回顾了有关古迹和其他类似受保护土地的社会收益,成本和经济影响的文献。

她发现,迄今为止指定国家历史名胜所产生的收益超过了付出的社会成本,且没有损害当地经济——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历史名胜增加了附近社区的商业和工作机会。她还解释了,为何古迹会继续引起争议,并得出结论:过去二十年来农村地区经济增长疲弱的锅常常被错误地甩给公共土地政策,包括古迹的指定。

“古迹法案保护着重要的历史和文化资源,同时为国民提供了户外休闲机会。根据我的研究,这些好处远远超过了付出的代价。尽管如此,在美国,关于如何使用公共土地的冲突观点是长期存在,将来也还会继续存在。”

《古物法案》将继续经受考验。

https://phys.org/news/2020-09-benefits-outweigh-national-monuments-america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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