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
小说投稿:《野湖》
作者:桔子果酱
“你觉得他们会找到吗?”
“找什么?”阿康在边上问。
“珠宝呀。”我懒散地说。传说三百多年前,清朝还没建立的时候,那时这儿到处都是灾民,还有抡着砍刀的土匪,有个很有名的——叫什么来着,总之他抢了很多户人家,把那些金银首饰呀什么的一股脑装进箱子里,结果路过这的时候给人放了一箭,噗的一声,那玩意就沉进了湖底。
“有东西!”拨着杆子的二伯喊,周围的人纷纷围过来,只见他得意地扬起那条奶罩:“看!大不大!”
“切,一把年纪了还这么无聊。”
“真是个老顽童。”
他们嘟哝几句,又各自捞了起来,我望着越来越浅的水位,蚌壳艰难地吐出粉红的舌头,鲫鱼甩着粗大的尾巴——现在的野湖就像一个流产的少女,脆弱又无助,和从前相比,完全是两个样子。
那时的湖水自然要深得多,颜色也是腐烂的青绿,常常有巨大的木头从上流漂过来,无所事事地横在中央,还有那些水鸟,它们叽喳着争抢做窝的地方,纯灰的羽毛,偶尔也会尖叫一声,飞向芦苇深处。
这儿湖很多,所以没什么人会光顾,只有我和村里几个无聊的孩子,高个的叫大明,矮个的叫狗碗,那是一个没有手机也没有桌游的年代,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到处探险。
“让我看看这玩意好不好使。”狗碗拧开那个土地雷,只听砰的一声。
水花比想象得还要大,阿康忙着捡那些炸起来的鱼儿,又瘪瘪嘴:“净是些小学生。”
“就你厉害?不就大我们几岁吗?”
“我在说鱼,又没说你。”
话虽如此,狗碗还是径直走上前,一把揪住了他的衣领,他需要证明自己才是老大,就像阿康懒得让他证明一样。
两人这么厮打着,大明只知道在边上劝:“别这样,鱼都要跑了。”
这个傻大个,我心想,他妈妈只知道拿玉米面喂,从来不肯多放一滴油,也许要怪他那个离家打工的老爹,多少年了也没寄回过一分钱。
“噗!”一丝血溅到了我脸上,跟着是一枚虎牙。
“现在知道厉害了吧?”阿康撸回衣袖。
“切,我是刚好在换牙。”狗碗揉着红肿的脸蛋,老实说他看上去挺文静的,要不是因为那个女孩拒绝了他——
“喂,你们在这干嘛?”一个大叔走了过来。
“你是?”
“护林员,老刘他退休了,”他爽朗地笑着,想了想又叉起腰,“别搁这瞎闹,这地方可危险了!”
“得了吧,你一个新来的还想吓唬咱们,我可在这住了十二年了。”
“那你总该知道最近有人失踪了吧?”
“你是说孔家婶婶?”
“没错,她呀给人害了,尸体就沉在这里头。”
“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我可是仔细调查过了。”他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我们到底还是孩子,一下害怕起来,大明便拉着阿康说:“走吧,咱快走吧!”
“慢着——要是真的,那你干嘛不报警?”他甩开来说。
“这村子血脉勾连的,查出来肯定不止一个,再说了,我可不信那帮臭警察。”
“哼,我可没那么好唬。”
“随你的便。”
他们这么对视了一会,就像两条要干架的狗,犹豫了一会,阿康还是转过身:“我们去水库那,那边鱼多。”
他被打败了,我心想,不过这也不算什么耻辱的事。
接下来几个礼拜都风平浪静,一直到城里的舅舅来我这玩,送了好多的冷冻汉堡。那时只有村长家才有一台电冰箱,爸爸求了一会,又答应给他一半,才总算给塞了进去。村长老婆是个红脸女人,一边抱着胳膊一边数:“十五,十六,这里头有两层肉饼,我记着呢。”
“你不喜欢他们。”阿康突然说。
“是啊,”我望着池底的淤泥,村长的儿子们正光着上身在忙活,三个手腕上都是闪闪发光的金表,“他们嫉妒我,因为我爸爸读了高中,因为我有几个在外头做生意的亲戚。”
“也许是你家人少。”
我望了他一眼,他友善地笑了笑,仅限于左半边,右半边那给人打了一拳,七八年了,一直都没缓过来。
“我老婆要结婚了。”
“哦,你还会寄钱给她吗?”
“也许吧,她知道我还爱着她,”我敲着屁股底下的石头,“你也知道,我就是这么个倔脾气,一旦认准一个人,就怎么也不会撒手。”
“你被她骗了,他们合起伙来——”
“不是的,一开始只是为了学区房,结果他们假戏真做。”
想了一会,他总结道:“你太忙了,人忙起来总会留下许多空档。”
我没说话,那帮家伙依旧不知疲倦地捞着,像在逛一个跳蚤市场:小禾找到了一串玻璃珠、大明找到了两个易拉罐、孔爷找到了半尊粗玉雕的佛像——
“喂!看我这!”
“又怎么了?”
“你看,”二伯兴奋地举起那柄宝剑,“看这成色,有点年头了对吧?”
的确,那上头满是黑黄的锈斑,说是明末的也不无道理。
这玩意自然激发了大伙的干劲,只见他们奋力地铲起淤泥,也有人直接拿大腿去拨,转瞬间,野湖便给掏了个干干净净。
“没了啊!”
“看来是找不到了。”阿康笑着说,这家伙过了这么多年,从小狗变成了老狗,不过也算半个朋友。
“你太懒了,要你去肯定能找着。”
“这是什么话,我运气还没那么差吧。”
“说来村东头那寡妇也可以出口恶气了。”
“你是说那个红眼病的?”
我点点头,她是被拐来这的,我有印象的时候就已经生了五个孩子,个个都是女儿,也许是因为这,她总耷拉个脸,不时搁鸡窝那转转,邻居家便又丢了一只鸡。
“你个天杀的,”吴大婶敲着锣喊,“偷什么不好,偏偏偷我这只最会下蛋的芦花鸡!”
见大伙都给吵出来,她更得意了:“你们评评理,咱到底是一个村的,想要说一声不就是了,非得偷吗?偷!那是贼人才干的事!是没娘生没爹养的烂臭虫!”
话音刚落,一只拖鞋便甩了过来,常歌拄着架丝瓜用的竹竿,气鼓鼓地想要说什么,舌头却梗在那不听使唤。
“好啊,你还打人,你们看看?我要不打回去岂不是——”
“好了好了,”孔冬青走了出来,也许是天太热,他只披了条毛巾,“我女人前阵子跌断了腿,还在养着呢,哪有功夫去你那偷鸡?”
“你瞎扯,我都看见的。”
“我看啊是你想要讹我家吧,”他叉起腰,常歌想拦着,却被推了回去,“告诉你,没门!自己吃了还想来我这撒野,回去揪着喉咙使劲吐吧!”
“你,你——”
“我看见了,”我站出来,“就是她拿的,看得清清楚楚。”
“你确定?”
“嗯。”
他笑了笑,像在打量一只小奶猫:“小孩子说的话怎么算数,肯定是你教他的。”
“天地良心,我,我死给你们看!”吴大婶说着就要去抽镰刀,周围看戏的男人立马止住她,顺便不忘揩点油。想了想,她又冷笑道:“哼,所以说你没良心,老天爷也不会给你儿子。”
“你说什么!”他挥起拳头,见常歌拦着,才发觉毛巾落了下来,自己那活儿正露在外头,便憋憋嘴:“你怎么知道,我儿子可多了去了。”
这话我倒信,孔冬青之所以娶了这么个哑巴,不是因为自己条件差,而是他妈迷信算命的,说是如果不娶个上海女人,三十一出头就会死,所以才着急忙慌地张罗上了。
这会儿,他向周围的女人们挥了挥手,示意风波已经平息了,不必为他担心,又扯起常歌朝屋里走去。
“她肯定得挨打。”大明说。
“为什么?”
“不为什么,高兴打就打。”他人虽傻,说出的话倒蛮有道理的,在这个偏僻的山里头,男人打老婆是不需要理由的,也许是赌牌输了,也许是给蚊子叮了个包。
我听着屋里的惨叫,又望了望小禾,她有那么多个妹妹,最后却只剩自己留在了这座大山里。也许是没考好吧,她只上了个大专,到一半又因为谈恋爱给骗了两万块,干脆就回家养起了枸杞,说是这玩意养生,城里人都喜欢。
“看!我又找到了一串。”她笑着对我喊,我也笑了笑,不过是苦笑,那个从前一块记笔记的女孩再也回不来了,虽说也没有属于过我,可不知怎的还是有点遗憾。
“你说他们啥时候停?”阿康叼着烟问。
“最多半小时。”
太阳就像一颗刺藤果,把那有毒的汁水喷在众人背上,年轻的很快便起了好多红疹,老的倒无所谓,一面把淤泥抹到背上一面四处探着,突然间,孔爷找着了什么:“快看,这底下有个洞!”
拨开那层厚厚的淤泥,一个两人来宽的洞口正咕噜噜往下吸着水,他们围在一起议论着,有人说是地下暗河,有人说里头都是沼气,进去了就出不来,说归说,也没人愿意第一个离开。
“从前这的树可多了去了。”
阿康捏紧烟屁股:“是啊。”
那时候也没有空调,热起来只能拉帘子吹风,林里头倒要凉快得多,我们便三五成群地钻进去,狗碗喜欢下水游泳,人一到湖边就噗隆一声,跟着是阿伟几个,他们的姿势都很粗枝大叶,完全没有城里人那种优雅的感觉。
“我不可能下去的。”
“别呀,大家一起玩嘛。”
我冷冷地坐在岸边,一条花蛇从草丛里钻出来,又懒散地朝鸟窝那钻去。
“沙沙沙。”
那些榕树无边无际地长着,把天空割裂成好多碎片,暗蓝色,像一面被诅咒的魔镜,几株枫杨梳着自己的头发,那些小旋风轻悠悠地飘下来,我朝深处走去,只见常歌正一边扎着人偶,一边念念有词:“死吧你,死吧你!”
“喂。”
她惊呼一声,飞鸟纷纷张开翅膀,小哲喊:“喂,怎么了?”
“没什么,我踩到蚂蚱了。”我面对着她,迟疑了一会,她还是捂着肚子苦笑道:“你也看见了,我不喜欢这里。”
“我也是。”
像找着了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她把这十几年来的委屈都说了一遍,什么自己本可以当个会计,每天骑自行车在小城里转圈圈;什么爸妈也不知走没走,就算没走也该急出病了……我就这么静静地看那嘴皮子一张一合,末了,她摘下胸口的银坠子,把它塞到我手里:“拿去换点钱吧,换点什么都好。”
“值不了多少的。”
“是啊,我还能怎么办,还能怎样呢?”她蜷缩到石头那,那副无助的样子和刚刚凶狠的表情完全是两个人。
“也许你可以杀了他。”
“嗯?”
“把他切成块,扔到湖里,随便找一个,像那种有地下溶洞的,高兴怎么来都成,不会有人发现的。”
“可——他们也不会让我走的。”
“那是你自己的事。”不知怎的,我并不觉得同情,而是有一种隐隐的愤怒,像在遗憾一只老鼠不会咬人。
“喂,他们叫人去了。”阿康说。
“那又怎样?”
“跟他们说别找了,找了也是白费。”
“我累了,”我说,“我想就在这开间旅店,每天收收钱养养花,你老婆不是很喜欢花吗?给我推荐几种。”
“她不喜欢你。”
我掏出烟盒,话说村里几乎没有不抽烟的,连吴大婶也好上两口,就像水蛭离不开血一样,他们靠烟草打发漫长的午后,还有短暂的冬天。
“我记得以前,”他继续说,“狗碗几个老是打架,我每回都受不了那吵闹声,还有每次从湖里游上来,要拿棍子一条条去拨。”
“我不记得了,我是06年走的吧?”
“没错,暑假一开始就走了。”
我回味着那个幽暗的夜晚,独自一人坐在屋顶上,萤火虫四散纷飞,孔大妈打着不听话的孩子,一边追一边挥着那根鸡毛掸。
“你知道为什么那家伙不搞你吗?”
“为什么?”
“因为你是他的种。”
村里的流言蜚语总叫人觉得不自在,特别是那些吃饱了没事干的长舌妇,听她们说,常歌原来是一个很标致的姑娘,她有着乌黑的马尾,圆润的大眼睛,声音应该也不错,不然她干嘛叫唱歌?常歌,真是个怪名字。
“我听说人走了就没了,没什么所谓的轮回,也没有鬼呀什么的。”
“那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嗯——一直有烟抽?然后娶很多的老婆。”
“看吧,这就是为什么她恨你。”我思索着,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也许是浅粉色,天空上永远飘满了柳絮,也许是薄荷色的,舔一口就透心凉。
“找到了!”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阵喊声,望着那些汗流浃背的警察,还有底下那颗纯白的小小的头骨,我突然想起来了什么。
我不喜欢孔冬青,或者说我想帮一下常歌,总之我杀了他们的儿子,把那个小小的身体扔进湖里,就这样年复一年,连我自己都忘了这事,要不是阿康喜欢说梦话,要不是他老婆刚好听到了,一切也不会是这样。
我松松手,让烟头正好落在裤腿那,火星幽幽地烧着,泛出暗蓝的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