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6:
32
一日一冷新闻:你不能解雇偷了1.8欧元分的人
oioi @ 冷新闻 , 10:48 am / 5,765 pv / 分享到微博

一家德国公司准备解雇他们的一个员工,理由是他偷了公司价值1.8欧元分的电(orz)。
虽然公司理由强硬,但法院却认为1.8欧元分不足以开除一个员工,最终判决公司不能开除这个偷了几度电的男人。
据了解该男子为公司的网络管理员,因在09年5月私自用公司的电为自己的Segway 充电,而引起的开除事件。
法院判决近日才出来,他们认为这点电不足挂齿,况且很多员工还会用公司电充手机,那怎么不一并处罚呐?









好严格…
充电就考虑开除,这是没开在中国的原因,不然他会发现公司里的东西我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借用很多,……而电……是最寻常的~
在天朝,有几个骑电动车的人不在单位充电的?
这个有点太苛刻了,手机随时都有可能没电。所以在工作岗位充电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换句话说,因为手机没电影响到工作,这也划不来啊
所以法庭判的合理!
这老板是周扒皮转世。。。。。。
某些国度因为雇主不能无故解雇雇员才会出现这出闹剧吧
我觉得他更应该让公司把他开除了 然后索要巨额赔偿
谁都能猜到 开除他的真正理由一定不是因为他偷电 没准是因为他和老板的妻子好上了
1.8个欧元分?1.8个cent?也就是说0.018个Euro?合人民币一毛八?至于吗……
其实是这个员工拒绝了老总的惯例,老总怀恨在心啊。
我错了,用了公司的空气呼吸,水来冲厕所……
这个。。。Segway 是公司的,还是自带的?
有个长期在公司使用各类充电器,充手机,充笔电,充电动牙刷, 使用电饭煲的朋友的人,讶然走过。
因为他知道的太多了
在天朝偷已成习惯了
话说那天在广州看到有人骑segway, 好样衰。
我去~我好像还真没在公司充过电~向来都是在家充好了再带来~
话说不应该是1.8分欧元吗?欧元分?这单位真奇怪啊!
明显是被潜了的、。。
囧……如果这也算偷……那么真的像某些砖家说的我们要交呼吸税了。
德国人呐,我真服你们了我
深表同意ls几位·········
在天朝·员工偷啥只要老板没生气就能接着偷····
你要是踏踏实实的干···一句话惹怒老板就能轻易被开除·······
天朝也这样的话,估计所有公司就都没人了
这个标题看得我很纠结
欧洲的工会难道像天朝一样形同虚设吗
从前有个叫张乖崖的人,在钱阳担任县令。
一天,他在衙门周围巡行,忽然看见一个小吏慌慌张张地从府库中溜出来。张乖崖喊住小吏,发现他鬓旁头巾上藏着一枚钱。小吏搪塞不过,承认是从府库中偷来的。
张乖崖将小吏押回大堂,下令拷打。小吏不服,怒气冲冲地说: “一文钱有什么了不起,你就这样拷打我?你也只能打我,难道还能杀我!”
张乖崖见小吏敢这样顶撞他,就毫不犹豫地拿起朱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判决完毕,张乖崖把笔一扔,手提宝剑,亲自斩了小吏。
大家看了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呢?
煎蛋上好多来自德国的新闻啊……
用单位饮水机里的热水经常泡脚,会不会被抓?
@叫我第一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公务员真好!
德国人啊……以前我请假都按小时来计的……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叫我第一名: 赞成县令的判法,这是一个态度问题,不是量的问题。应该有一个绝对标准。
所以,不论老总是不是跟他本人有私怨,如果拿公司的东西为自己方便那就肯定不对。至于判罚的量倒是值得商榷,但是肯定要罚。
国人啊,不要事事做“差不多”先生。
正在公司用着自己电暖炉的撸过
那上厕所怎么办?水呢?不能冲公司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