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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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广告公司
Scratch @ 广告 , 04:34 pm / 5,548 pv / 分享到微博
这是发生在新西兰Auckland,某贼偷了一户外广告公司(billboard advertising company)15个变压器。该公司一怒之下,在当地一个户外广告牌上立起来这样的悬赏广告“有知情者,奖励500美元”。来源
注意那张照片:穿安全背心的某男并不是广告公司请来的模特,而是他们无意中拍下的真正的小偷本人。
要知道,这15个变压器在小毛贼手上只能买到150美元(原价值5000美元),而该公司愿意奖励知情者500美元,再加上照片。我想接下来,该小偷的苦日子有得过了。









safa
这哥们出名了啊!
帅哥哦。。可以乘此机会进军演艺圈
MOST WANTED…………最高通缉……就是不知道这些广告牌是不是在黄金地段~~~
应该在小偷照片上盖一个WANTED
侵犯肖像权.
请教英文达人,牌子上的ph是什么的缩写~
@宇义: phone 吧
@kk: 原来这么简单,我怎么没想到……
看着像上海区号
期待续集…….
高清的
广告公司真的怒了…
5000-500=4500
公司也是从减少损失出发
我不知道这个小偷最终会不会把这家广告公司以侵犯他人肖像权的理由告上法庭。
不过,要真这样,可能才真正达到这家广告的目的呢,呵呵。
= =b。。。炒作炒作
照的很清楚-_-
这个小偷技术含量不高诶
其实,
这副照片拍的还挺拉风的。
就是,这图片感觉就很有广告的艺术角度
小偷找个代理说:“发现了变压器,但是贼没逮到。”
于是小偷和代理都能分到$250。
既能安全销赃,更能卖个好价钱。
@A7: 是奖励知情者500美元,要找15个代理,拿7500,每人能分个468.75美元……
只是广告公司应该不答应,已经超过原价值5000美元了。
还是敲他个3000来美元就好……
假如小偷的衣服上面印有:blog.yiyidu.com,
那我的博客就打免费广告了,哈哈~~~
哇,有前途~~
小贼可以找个人举报自己,私分奖金
说明广告公司的人智商不高啊
做得简洁大方..
@bluecloud207:
自己举报自己岂不是更赚
你的意思是你偷的?
@木小乐: @木小乐: 你的意思是你偷的?
怎么今天我一直看不到图?